自付款是受保人每次看病付款的累积到规定的金额后,保险公司才开始按规定报销吗?如果这一年的自付款没有达到规定的全额,是否不会再补交给保险公司余额。只是受保人按自付款在报税时用了。还是受保人参加该保险后要按规定的自付款(Deductible)
的全额先付,例如规定5000美元,则需要先付5000美元,才能开始看病?
谢谢!
回复:
自付款是指每个保险年度内,受保人需先自己支付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后,保险公司才开始报销以后的医疗费。有些预防医疗服务个人不需要支付自付。
例如在2019年度有效的保险计划规定自付5000美元,你在2019年第一次看病花费1000美元,这1000美元的费用就需要自己支付。第二次看病花费2000美元,还是需要自己支付。第三次看病花费一万美元,那么你已经支付了1000+2000=3000美元的自付款,这时还需要再支付 5000-3000=2000美元的自付。支付了自付后剩余的医疗费 10000-2000=8000美元,保险公司就开始按规定的标准报销了。在这以后再看病的医疗费用,就不需要支付自付,可由保险公司按规定报销。
如果这一年的自付款没有达到规定的全额5000美元,那么等于这一年看病的费用都是你自己支付,保险公司不报销任何费用。但你也不需要再补交给保险公司余额。
美国本土医疗保险中的自付金额通常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累积计算。当进入到202-年的保险年度后,就又要重新支付新的自付。就是说,如果你在2019年累计支付满了5000美元自付,当2020年新的保险年度开始后,还是需要再自付5000美元,保险公司才开始报销以后的医疗费。
因为受Obamacare 法案的影响,美国本土医疗保险的费用增加,所以个人自付金额和保险费都提高了。最好多准备一些医疗费用储备金,以备不时之需。
这里是关于美国医疗保险费用的说明供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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